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8 点击数:

嘉应学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字〔202312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含梅州师范分院、医学院、含校外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管理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情况自查

请各学院在2023年5月4日前核查附件2《2022年上报的服兵役资助情况表》(附件1)中的学生是否存在休学、转专业、退学、退兵、重复资助等情况,并于5月4日在粤政易“嘉应资助”群中回复核查结果,核查无误的学院请回复:**学院2022年上报服兵役资助无误;有存在休学、转专业、退兵、退学、重复资助等情况请告知具体情况。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每学期1650元)。

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即本学期在校在籍的具有退役证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专插本学生)

(一)本次统计范围 

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且已经办理了复学手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往年已经退役复学的学生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二)提交纸质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学籍异动表或者学院开具的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在读证明)。

(三)学院报送材料及要求

1.请各学院按相关政策要求对学生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汇总情况并于2023年5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助学科,学院如果需要存档,敬请自行备份。

2.学生上交的证明材料请各院按报送的汇总表编号顺序排放好,并提交学生处助学科(黄桂清大楼506)审核。

3.电子版附件2:《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信息汇总表》发送至助学科邮箱jyzxk@jyu.edu.cn。

(三)汇总表中增加填写内容的说明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及学校资金发放情况所需,《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信息汇总表》新增退役证编号学生多张有效的银行卡号信息等填写内容。

2.学生需提供除原缴费银行卡外的其他多张有效的银行卡号,以保证资助资金能顺利发放。若学生因原缴费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资助资金将发放至《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信息汇总表》中的其他可用银行卡信息的第一个银行卡内,若还是不能够发放成功,则继续发放到下一个可用的银行卡内(建议提供中国建设银行卡),确保资金能顺利发放。

(四)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主动通知到每一名退役复学的学生,做到“不漏一人”。做好申请学生资格认定、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材料报送及时准确,各项内容符合要求,杜绝虚报、错报、重复报送、漏报等情况。

2.学校发放兵役资助资金时默认发放到学生在学校财务平台备案的缴费银行卡,请申请者在资助资金发放完毕之前,务必确保填写的全部银行卡能够正常使用。

3.服兵役学生(含入伍、退役复学两种情况)如果有休学、退兵、退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情况,请及时告知助学科,学籍异动可能涉及资助金额变动。

 

附件:

1.2022年上报的服兵役资助情况表

2.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信息汇总表

 

嘉应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8日

 

嘉应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助学工作科

 地址:黄桂清大楼506室

电话:0753-218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