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字〔2023〕28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
学生资助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的资助工作能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老生缓交学费住宿费
备注: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及要求:①没有足额缴交2023-2024学年学费、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老生及专插本新生;②因暑假期间发生突发性事件而暂时缴交不了学费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③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没有足额缴交学费、住宿费的学生,需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管理的通知 》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即将退役复学返校的、已经退役复学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已经获得专科期间服兵役教育资助的学生除外)可暂不缴交学费,待开学后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但需提出缓交学费申请。
二、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请各学院统计以下两种情形:1.是否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2.是否有学生因暑假期间发生突发性事件而难以维持新学年在校学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3年9月8日前上报学生处助学科。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往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
学院如有因升学需申请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往届毕业生,请告知他们务必于2023年9月10号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15日前统一收齐每位申请者的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助学科审核:(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高校的就读证明;(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将《校园地助学贷款2023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附件3)电子表发送到助学科邮箱。
四、2023-2024学年(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将迎来学生资助工作较为繁重时期,为了顺利、高效、精准地完成2023-2024学年(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年版)》、《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2023年版)》发给学院,请学院务必放假前发给学生,通知学生暑假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认定工作的详细通知学生处助学科后续会另发给各学院。
五、落实勤工助学工作,营造良好教学环境
请各学院在开学第一天前,安排勤工助学的学生做好所属教学区域卫生清洁工作,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以迎接新的学期。
附件:
1.嘉应学院2023年学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审批表
2.2023年学生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汇总表
3.校园地助学贷款2023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年版)
5.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2023年版)
学生工作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