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1 点击数:

嘉应学院学生工作部

                       学生字〔2025〕7号

关于评选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我校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基层一线辅导员、管理干部。

二、评选名额

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我校拟推荐2人参评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2024年1月到2025年3月31日期间,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满一个学期且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累计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申报,并在本院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按时报送材料。

(二)学校推荐:学校对学院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拟推荐2名学生资助工作者上报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推荐获奖名单将在粤省事“嘉应资助”工作群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专委会。

(三)组织评审:由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专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广东省高校奖助学群”公示五个工作日,最终确定拟获奖对象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学院要把评选工作与彰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凝聚资助事业发展共识、提高社会各界对资助事业关注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广大资助工作者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三)各学院确定推荐对象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2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202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纸质版和电子版)。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先将《202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助学科,文件名以“学院+姓名2024年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材料”命名,发到助学科邮箱jyzxk@jyu.edu.cn,待学校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再通知拟获奖教师报送相关纸质版材料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202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嘉应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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