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学生工作部
学生字〔2024〕53号
嘉应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4〕47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嘉应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嘉院学〔2022〕25 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经学校认定为困难等级的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含校外教学点、第二学士学位)。
2.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全校人均一学年标准不低于3300元,全校人均一学期标准不低于1650元;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等级国家助学金标准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金额。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
2.学院审核及公示。学院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组织评审,学院初审结果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21日前务必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及公示。学校审核后,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统一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四、评审要求
1.各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甄别,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帮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各申报者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它资助项目的申请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
五、注意事项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无特殊情况都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根据往年的资助办法,我校在籍在校的具有退役证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简称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占本次国家助学金名额。
3.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填写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2。(上交的放弃申明不退还学院,请学院自行备份)
4.学院上交的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材料叠放顺序必须与《嘉应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序号一致。
5.《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4)中“资助标准”、“应发金额”、“实发金额”、“发放时间”先暂时不填写,“申请理由”参照表中的代码表填写,可填写ABC、AB、BD等,如填写了H(其他),需要备注说明家庭经济情况。
6.有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的学院,请统一填写自愿放弃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7.如资助标准等有调整,以上级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六、材料报送
1.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4.自愿放弃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声明(纸质版,如有此类学生,方需要提交);
5.自愿放弃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如有此类学生,方需要提交)
请将以上材料务必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前上报到黄桂清506学生工作部助学科,电子版发到助学科邮箱jyzxk@jyu.edu.cn。
附件:
1.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自愿放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声明
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4.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5.自愿放弃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
嘉应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4日